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熊玲:婚姻里的性格神经症

作者: 熊  玲 时间:2006-09-06浏览次数:7575

   







婚姻是由一男人和一女人组成。这两人组成的婚姻非一般意义上的1+1=2,而是有系统观念的1+1=3之含义,成熟的或正常的婚姻应该如此。多数婚姻的不幸,并非是因人们说的婚姻这东西太复杂了,而是因婚姻里的人太复杂。人的复杂,主要指人的性格结构。如果是两个有神经症性格的人结合一起,这婚姻就不是1+1=3,而要么是1+1=0,要么是1+1=-2。

 

    

心理学把配偶类型分为成熟型和病理型,所谓病理型配偶类型,是指婚姻中的角色具有人格缺陷的配对。充满矛盾痛苦的婚姻,大多就是那些病理性配偶类型,常见到的有以下三种配对:






 


(1)幼稚型配对,两滴水的关系



   

把配偶类型用“两滴水”来形容,不是说他们的感情柔情似水或富有包容性,而是指婚姻关系的性质,是一种毫无界限、高度融合、1+1=0的共生关系。配偶的神经症个性,多半是两个依赖性人格,或者一个是依赖性人格,另一个是自恋性人格。



以精神分析的观点理解,幼稚型配对,对于男女双方来说,都没有经历一个自己异性部分的丧失,自我处于未分化的婴儿共生期。在这个配对中,双方意识上都希望,并要求对方改变,潜意识都指望和依赖对方满足自己。



依赖性人格是一种衰弱型性格结构,主体缺乏自主性,遇事优柔寡断、害怕麻烦,常常被动地让别人代替自己做选择、担责任。他们的婚姻生活从表面看,彼此依恋、相互关照,仿佛谁也离不开谁。从内心深处,他们的情感感受是一种母婴间的共生依赖,与对方融为一体的关系。配偶似乎在补偿婴幼儿时的情感饥渴,或是在重复婴儿对母亲的安全依恋。如果配偶分开,他们会感觉极度的空虚、无助和不安,就像婴儿离开母亲时感到的分离恐惧。

 

    

恋爱和初婚期,配偶都会经历一个甜蜜共生阶段。但,人是需要成长,婚姻需要持续,双方不会总停留在共生段。正常的婚姻度过了甜蜜共生期后,应向彼此尊重个性的“个体化”期发展。对于有神经性人格问题的配偶,由于他们是按各自的理想自我,去操纵他们的婚姻关系,因此婚姻不久,会逐渐发觉配偶不再像过去那样令我安全、信任。当受骗的感觉应运而生,失望便会转为冷战或愤怒的攻击。如,用讨好的方式让对方服从自己;用失落、受伤害的样子来激起对方的负疚感;以歇斯底里的指控来迫使对方就犯;也可装出看破红尘、无所事事的样子来削弱对方的控制欲等等。这样的幼稚型配对,注定会从幻想的依恋共生,走向痛苦的敌对共处,或分裂。

 

    

幼稚型配偶的治疗方向:认识自己,建立关系中的自我边界,允许伴侣成为他/她自己。








    


(2)冲突型配对,两个刺猬的关系

 

    

两“刺猬”的配偶,是可爱又可恨的一对。他们的婚姻戏剧性地演绎着“两个人抱在一起很疼,分开又好痛”的闹剧。

 

    

冲突型配偶,可以是多种类型的神经症个性的人。比如,脆弱敏感型,癔症型,偏执型,强迫症性,冲动性人格等男女的配对。这样一些婚姻的结构是1+1=-2,两个人既离不得也见不得,相处的交互模式,常常是两败俱伤。

 


用两个刺猬形容配偶,不仅是指他们表面上的爱吵闹、打架,还指他们各自内在具有很强的防御心理。看上去他们是很有个性的人,常显示出果敢、率性、热忱、或是认真、细腻。但其实他们是极易受伤的一类。因在他们另类的脾气下,包裹着有一颗孤傲又脆弱的心。比如,偏执型人格障碍的人,因幼时导致的心理不安全而严重缺乏自信,形成的主导情绪是敏感多疑。他们最害怕的是离异,当进入婚姻后,会强烈地依恋配偶一方的感情,配偶稍有分开,就会有寂寞、被抛弃的害怕。



此类性格的人,常有情感淤积储留、缺乏情感传导能力,加上经常性的不善表达、压抑感受,而极易误解对方的言行,有时会出现强烈的情感爆发。因此有人说,偏执型人身上具有强硬的“刺”。其实,前面提到的几种神经症人格,都有这种特点。

 

    

冲突型关系通常是,针尖对麦芒。为了捍卫自己正确的价值观和纯洁的尊严,决不会向对方妥协半步;为了保护自己那颗柔弱的心灵,只要来自对方哪怕是无意的拒绝或忽视,会立马竖起身上的“刺”以防受到伤害。每当有冲突迹象时,各自的敌意便浮现,隐约地或公然向对方发起进攻,谁也不会输给谁,这个世界谁也不怕谁。他们的交互始终在彼此误解、错觉中进行。

 


刺猬配对的发展方向,要么是,维持一种虽不稳定但还算满意的婚姻:习惯闲暇作战,尽管伤痕累累,但他们意识到婚姻的重要性远远大于口角之战的紧张。要么是,陷入一种既不稳定又不满意的婚姻:疲惫于口角之战,深感不幸,但他们既不愿离婚也不愿改变。



由于他们的性格缺陷和神经症心理需求,决定了他们必须将敌意外泄,这是他们排除因焦虑和挫折而造成的痛苦的一种方法。敌意外泄对他们来说,只有在亲密关系中才最安全,最畅快,双方都能把自己不快乐的责任移置于对方身上。有时,正是因为这样的好处而相互接近。

 


此类婚姻最暗淡的前途是:无奈在受苦的关系里。两人都潜意识地感觉对方,常用表明挫折的加班、酗酒、害病、性冷淡等方式来表达对婚姻的不满。但他们不会再揭穿,而保持着关系的不痛不痒。剩下的只有他们对孩子的感情是相同的。不过,这有可能会缔造新一代的神经症个性的人。

 

    

刺猬型配偶,改善关系的重要原则是:协商距离。只要他们明白了,差异并不像黑和白那样分明,一切妥协都是可能的。








(3)虐待型配对,周瑜与黄盖的关系

 

    

现实中,有不少是充满身体或精神虐待的婚姻。这里用周瑜与黄盖来比喻配偶关系,是想指“一个愿打,一个愿挨”的志愿配合。历史上的周瑜、黄盖的愿打愿挨,他们是有目的、有意识的共谋行为,而夫妻俩的愿打愿挨,他们是有深层动机的无意识行为。

 

    

虐待型配偶,多属于依赖性人格与偏执性人格,或是自恋性与抑郁性人格等类型人的结合。或者说,他们是有着施虐与受虐人格基础的人。他们的婚姻关系,有时是1+1=0,有时是1+1=-2,结构形态是一种互补、搭档、依附共生的配对。

 

    

婚姻里,施受虐的表现形式是显而易见的。不管配偶之间是身体上的暴力虐待,还是精神上的冷虐待,抑或是性生活的虐待狂,只要他们的关系不因虐待而解散,他们的施受虐就会成为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。施虐者是外显的虐待狂,受虐者是内向的接受虐待而“吸引”施虐者。

 

    

虐待型的配对,像一种共生结合的被动跟主动形式,二者在结合中均丧失了自我。共生的被动形式为服从,角色是受虐狂,之所以能承受虐待,是他个性结构中的衰弱和心理上的无能感所致。只要有关系在,他就无须做决断,无须担风险,他只能依附而生。如果通过受虐而牵制着对方,那么他起码免除了分离恐惧;如果通过受虐而获得了对方的关爱,那便是受虐者最大的收获和被爱的满足。

 

    

共生的主动形式是支配,角色是施虐狂,但在他脆弱空虚的内心,埋下了一种抱负:发誓拥有不可侵犯的地位。因此他必须强制他人成为自己的一部分,通过施虐把对象纳入自身内而扩张自己;通过发号施令、无情盘剥、侮辱伤害而使受虐者惟命是从,以此来消除孤独、获得内心强大的感觉。

 


施虐与受虐之间,虽有不少差异,但心理状态有共性:强烈的依赖感,须依附对象才感觉安全。一个愿打,一个愿挨正反映出他们心底各有所需、各有所欲。如果是在性关系上的施虐狂与受虐狂,可算得上是痛并快乐着的配对。



还有一种婚姻,母亲与儿子,或父亲与女儿的夫妻关系,实际上是另类的虐待型配偶。因为其中一方扮演母或父的作用,意味着另一方牺牲了自我部分。只不过他们都是无意识温柔地施受虐。这种另类的虐待型配偶,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人(多为儿子角色),当有一天发现自己没有自我感,并有被吞噬的感觉时,他会努力唤起自己的角色,而向婚姻的藩篱挑战,于是他要找回少年时的叛逆精神,以反抗“母亲”泛滥式的或控制式的爱。当然,他们婚姻的硝烟也便开始了。



以上三种病理型配偶,说明了人的性格缺陷对婚姻关系所构成的致病作用。凡结婚的人,即使个性差异很大,并不一定会影响关系或导致婚姻不幸,而是说,如果是有神经症个性的人选择了婚姻,这个婚姻才容易出现不同程度的麻烦。但如果在冲突里的夫妻,愿意为解决冲突而停战,愿意为修复关系而达成盟约,那么影响婚姻的神经症个性,是可望在协商的关系里,获得一定改善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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