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用主体间精神分析的视野,治疗存在性不安(5)
(续 前)
(二) 以自体主客体关系为视角,直面——内心与外部人际模式
人有两重性:主体性,客体性。主体性主要体现于创造,客体性体现在人是被造之物。人的客体性在现实中,体现为对归属感的强烈需求,也即是对“客体”依赖或依靠的需求。这个客体可以是养育者人,也可以是非生命的事物。存在性不安的个体,因早年自体损伤,而导致个体的两重性的严重失衡,即,主体性匮乏,客体性泛滥,人格特征显示被动性,或奴隶性。
主体间精神分析治疗,正是想传递这样一个真理:人的心理困境,一开始就是由人际冲突所构成,即便是胎儿,他/她就已经跟母体有或冲突或协调的情感交互了,那么解救心理困境,必然是依赖主体对自己内在与外部关系的觉醒与改善。
那么,如何以主体间精神分析治疗存在性不安,我们再复习一下“什么是存在性不安”。具有存在性不安的个体,常在绝望的孤独中体验自己,并且他所体验的自己并非是一个完整的人──而是以不同方式“分裂”了的人。分裂的方式有两种:与环境的系统关系出现分裂,自身之间的系统关系出现分裂。他们没有能力把自己与他人“一同”体验,也无法将自己“安放于”环境中加以体验。结果也许是只有脆弱联系的心与身,也许是两个或多个自我出现,形成冲突。我们便知,他们的存在性焦虑,更多是以内心紊乱外显于人际关系中的。
因此治疗存在性不安的一个重要维度是:面向——内心与外部人际模式 。 在这里,我想重点引用丛中老师关于“自体主客体关系”的研究(实际也是运用和发扬丛中老师对主体间心理治疗的一些研究)。丛老师在“自体的主客体关系” 中提到:一个人,其自身的主体与客体之间,也可以构成一种“关系”,比如,我喜欢我自己,我讨厌我自己,我善待自己,我虐待自己……这些都是个体自身存在的一种“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”,我们可称它为“自体主客体关系”。
这个“自体主客体关系”是怎么产生的呢? 他进一步提到:正如弗洛伊德理论所说,潜意识来自于个体既往生活的经验,深入内化,成为潜意识。潜意识不被个体所觉察,却在支配着个体的情感、思维和行为模式。个体在早年的生活经历、人际互动中,自身作为主体和客体的经验,同样也会内化到潜意识中,成为潜意识中的“自体主客体关系”。如果我们从这个观点出发,就可以进一步提出潜意识中存在着某种“自体主客体关”。这样的提法,有可能成为对精神分析潜意识理论的一种发展,成为对精神分析“潜意识”概念的一种新的解读方式。如果在心理治疗中,重视和强调潜意识中的“自体主客体关系”,重视现实人际关系中的“主客体关系”,或许这就成为了一种新的精神分析疗法,至少是在现有的精神分析疗法中,补充增加了一个新的元素和维度。
大家知道,就像科胡特的“自体客体关系(移情)”概念那样,个体潜意识中的“自体主客体关系”,同样地会在人际关系中被反映出来、折射出来,表现为个体对人际关系的推动或对他人的强求。比如,当一个人,内心不喜欢自己的时候,他可以在人际关系中外化、投射为“我不喜欢你”或/和“你不喜欢我”。当一个人内在的潜意识中的主客体关系是“我喜欢我自己”时,他就会在人际关系推动中表为“我喜欢你”、或“你喜欢我”,甚至可以把自体的主客体关系整个都外化为“你也是喜欢你自己的”。就此,我们能够看到,潜意识中的自体主客体关系,正在推动着个体的外部人际关系的发生与发展(自体主客体关系移情);相反,外在的主客体关系,也会逐渐地内化到潜意识之中,构成潜意识中的自体主客体关系。
我进一步的体会是,“自体主客体关系”的新视角,给我们在理解、治疗存在性不安,提供了更深更直接的思考方向:个体的存在焦虑,即非主体性焦虑的个体,他们面临的尖锐的人际矛盾是——既通过他人实现对自己及他人的确定,但暴露于他人又意味暴露于危险;既渴望他人的认可又企图逃避他人的注视,所以他们只好把自己变成一个二元体,象征性理解:假如以镜子为媒介,则是一个在镜外(真自我,自体的主体部分),一个在境内(假自我,自体的客体部分),真自我利用假自我获得了一种纯“精神性的”存在。这映射出他“自体的主客体关系”,即内在关系是:客体大于主体,甚至是客体覆盖了主体。若把主体比喻成幼儿,客体比喻成狼爸虎妈,那么存在性不安的个体,其内在关系是:幼儿跟虎妈狼爸的关系,或者是,囚犯跟狱警的关系。
在我对焦虑的研究中还体会到,许多存在性不安的个体,他们的预感风险恐惧,是一种深刻而习惯性依附(抓住)悬崖边某一树根的边缘状态,主体体验着一种想脱离又脱离不了的“伴君如伴虎”的感觉。我们从这份感觉出发,可以深入解读到:那个悬崖边,正是主体早年生活的背景图,是充满冷漠、否定的威胁背景。也正是这个背景,它严厉冰食着主体幼年的感受性,人是被当客体、当工具养的,就像养一只小猫小狗,甚至连猫狗不如的当成被欺辱、被攻击的靶子。悬崖边那一树根,可隐喻抚养人或抚养人的身影。无助而自我紊乱的小孩,只能紧紧抓住他们才不止于“万劫不复”。这样的背景,人作为客体存在,在岌岌可危的处境里,不得不依附于可怕的强者而长大,他也早已内化了一个可怕的强者,弗洛伊德称它为超我,我觉得称为“内在暴君”更形象。再解读“预感风险焦虑”,主体是体验着伴君如伴虎的感觉:那个虎就是个体内部的暴君,个体的内心是“可怕暴君--恐惧小孩”的配对。
而这样的存在性不安——内心关系是“可怕暴君--恐惧小孩”的个体,你在临床咨询中会经常遇见。
再回到皎皎个案,她长期处于对未知的焦虑恐慌,对人际关系的回避、不信任,也正是她已内化的暴君,和内心关系模式的外化。透过她的外在人际模式种种表现,能清晰映射出她的内在模式:不只是“可怕暴君--恐惧小孩”这一种“自体主客体关系”,还有“冷漠父亲---无助小孩”“抱怨母亲---愤怒小孩”“攻击性祖辈---受伤小孩”等多个不协调关系。这些内部关系的共同点是:主体以被否定的形式而存在。
整个主体间性的治疗场景中,这些潜意识的“自体主客体关系”是需要被体验和意识化。
简单说一点,比如在皎的记忆里,她的家永远是贫穷的、她永远是“多余”的,这一印象如此深刻,无法消除,亲人长时期对她的轻视,拒绝承认“女”性价值,这些都是形成她内在“自我否定关系”的基础........体现在外部人际中,她最怕的是别人轻蔑、歧视的眼光,最害怕不被接纳,害怕被批评、被否定.......拿这些点来说,在我们的主体间关系、主体间真实体验回应中,我对她没有任何评判,没有任何歧视,令她感受到了:不管她说什么、她想什么,也不管她情绪多么糟,统统都没关系,那么她就越来越真实、她的感受就会跟过去不真实的时候感受不一样,这样的不一样的感受,就会令她重新去体验自己的内心,于是她有力量去面对她更深层次的问题。
在“自体的主客体关系”视角下,我们得通过主体间关系的不断深入,去呈现和揭示——内心与外部关系模式,以达到使皎皎看清、和理解到自己的内在关系,就是前面提到的那几个“配对”,以及与外部人际模式的关联,这样的过程里,自然会令皎皎感受到,在我们的主体间治疗关系中,不管她曾经是什么、她曾做了什么,现在她是什么、想做什么,都是被理解、被允许被支持的.....那么,她也就越来越真实、越能重新去省视自己的外部人际模式,她的人际互动的感受 就会跟过去不真实的感受很不一样,这种很不一样又变成了她新的一种人际体验,于是她有信心去面对治疗室以外的现实生活。(实际上在治疗的后期,皎皎终于扩大了她的人际圈子,比如参加了两个社团、兼职了一份家教)
我想强调的,主体间精神分的视野,实际是治疗师与来访者“主体与主体之间的互动”过程中,我们借助来访者外在现实中的人际关系互动模式,帮助来访者反省和觉察自己内心深处(潜意识中)的“自体主客体关系”,以调整内心的主客体关系,逐步建立和发展和谐的外部人际关系。
更想强调的是,以“自体的主客体关系”为视角,在主体间关系的治疗情景中,去呈现和揭示——内心与外部人际模式,以达致:来访者对自我“不良的人际经验组织”的看见、理解、转化,达致:来访者的主体性提升、自我感的“内外一致”的这样一些效果,我认为丛中老师提出的“自体的主客体关系”观点,既是精神分析发展的新维度新元素,也是治疗存在不安的一条很美的途径。
(待 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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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成都蓝天心理咨询机构 熊玲 2017.2.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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