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一位来访者,是16岁的高中生,他的痛苦是看到饰品的东西都要偷。他讲到,每当偷了饰品后就有一种说不出的畅快感,但同时又陷入深深的懊悔之中不能自拔。
从心理分析的角度,这份畅快感是建立在当初“偷”给予他厄运的基础上,是他继续用偷(违禁行为)来报复父亲等人惩处他的一种心理补偿。所以后来他不可节制的偷之前的心理,是快乐本能欲望加上泄恨的报复欲望,大于了不能偷的克制欲望,但偷之后必然又受到懊悔与内疚的心灵折磨。这就是大多数神经症患者所存在的“禁忌与违犯禁忌”性冲突。如果当时的成人在处理孩子并非“偷”的事件上,注意方式,让孩子明白某样东西与人的关系的道理即可。可惜,我们许多成人愚昧的教育方法,无意识强迫给孩子订做了不该戴的种种“帽子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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